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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文章来源:贺州政协 作者:李庆全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点击数:2,121 A- A+

基层政协处在地方协商民主建设一线,如何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升协商民主有效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习总书记的讲话站在新的高度,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当前。县、区(乡镇)基层协商民主是政协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日益重要。本文就如何加强县、区(乡镇)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谈一些看法。

一、拓宽基层政协民主协商渠道。开展协商工作的前提是掌握充足的社情民意,这就需要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政治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知情问政的渠道。

一是建立协商服务平台。搭建平台、创新载体,是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在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对口协商座会、界别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基础性协商平台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政协基层联络平台建设,在乡镇、街道等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室、委员工作室、委员联系点等委员协商服务平台,促进委员履职更加规范有序、方便高效。近年来,贺州市县(区)政协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园区和界别建设委员联络工作站(室),配备人员、办公场所,拨付工作经费,制定工作制度。目前全市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政协共计建成27个基层委员联络工作站,成为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如,钟山县政协组建了12个乡镇政协工作联络组,联络组围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等指导所在乡镇开展专题协商会,提出基层协商意见,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委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界别群众制度、委员公开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政协委员制度等,加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配合,确保公民有序参与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委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委员参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会等,把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落实到为民服务之中,让委员进一步知情明政,更好建言献策。

三是建立网络协商渠道。建立网络论坛,开通微信公众号、委员网上工作室、委员微博,公布基层政协网址等,实现基层政协和委员、人民群众网上交流,有助于拓宽委员的协商视野,让基层群众借助互联网表达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同时,引导网民理性参与协商民主,积极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多做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工作,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二、精选基层政协民主协商议题。协商选题要科学,坚持量力而行,避免在力不能及的问题上浪费时间和精力。要围绕“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原则,精选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期盼、政协有能力做好的课题,力求协商选题与工作大局同步合拍。

一是建立党委、政府点题制度。每年年初,县(区)政协、乡镇委员联络工作站(室)向党委上报年度拟集中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计划,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从中点出重点题目或另行提出其他题目,实现政协议政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精准对接。

二是建立定期协商机制。探索实行县(区)政协“季度协商”机制,每个季度精选一个选题,通过常委会议这个平台开展协商。乡镇基层协商也可以参照这个模式,每半年或每个季度选择1个政府想干、百姓需要的项目进行协商。

二是围绕群众需求选题。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积极与党政有关部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接,把协商议政与走访调研、专项视察等日常履职相结合,把解决民生难题作为协商议政的重点,围绕群众集中反映强烈、关心关注的就业、公共交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问题专题进行视察调研和民主协商,让政协协商议政贴近民生,连接地气。

三、持续推动解决政协“两个薄弱”问题。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解决“两个薄弱”问题是关键。去年,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都高度重视解决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特别是人员力量薄弱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县、区(乡镇)“一人一专委”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人手少、力量薄弱的问题尤为突出,成为了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堵点,也是长期制约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难题。解决此问题,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增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

争取更多的人员、经费等。在增加行政编制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可通过争取增设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或者招聘编外人员的办法来解决人手问题。如,贺州市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通过努力争取,分别增设了县政协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机构均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手不足的问题。

二是充实基层协商队伍力量。适当增加乡镇一级优秀人士在市、县(区)政协委员的比例,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协商骨干的作用,想方设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通过他们组织其他力量开展协商。发挥教师、离退休干部、经济带头人等乡镇代表性人物的力量,激活乡村各个领域的有一定文化素质,有较大群众威望,有较强致富能力,有较宽发展视野,有较高管理能力的人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发挥他们在政府治理和公共决策时的正向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的力量,从专题协商优势出发,将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与乡村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纳入协商范围,实行平等对话,逐项酝酿求证,让基层群众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有参与权,有发言权,有决策权,有监督权。

三是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基层政协委员的教育培训、联系和管理,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大力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政协队伍的能力和素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干出让党委、政府看得见、感觉得到的实绩,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政协工作创造条件。

四、充分运用基层政协协商成果。基层协商能否发挥作用和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协商成果的转化。要从建议有效性、跟踪督办、沟通反馈等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商成果要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前提是所提意见建议的“含金量”要高。因此,组织开展调研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统一,动员委员广泛参与,广泛调查,掌握真情实情,搞好资源整合,集中开展研究分析,确保调研成果言之有据、有理有力。对掌握的情况要组织有关业务部门、服务对象、各界代表座谈,集中讨论解决方案,确保建议可行性、可操作性,做到建言建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二是跟踪督办协商建议。政协协商成果要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党委、政府和政协三方共同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把协商成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党委、政府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协商后形成的建议等要认真阅批,明确办理落实部门,并对相关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不重视、不办理或办理不好的部门单位要限期整改。同时,政协应主动会同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协商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了解,对一些重要的协商成果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再次协商,促进协商成果的深层次转化。

三是及时反馈协商成果。基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加强同办理单位的沟通,通过委员民主监督、委员视察等方式,了解掌握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和办理进度。办理单位要及时向政协组织和委员反馈办理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对一些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对一些办理条件还不充分的,要制定办理计划,对一些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一些重要的建议案、提案可采取持续开展政协民主监督的方式,确保党委、政府工作落实落地。

五、逐步提高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开放程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发展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最大的实际是基层,最大的优势也是基层。这就要求,其协商主体,要尽可能扩大参与范围,努力把基层所在区域内尽可能多的利益群体、社会阶层,都纳入体制内的工作对象范围,通过扩大公民代表的数量和比例,不断提升基层各界参与协商的广度,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要,以开放包容的理念提高政协协商开放程度,把协商权利向更大范围、更多群体开放,对于适宜现场协商的议题,尽量安排到现场一线协商,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公众有序参与到政协协商活动中来。围绕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群众基本民生和权益保障的事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实施“开门议政”、“开门协商”,真正做到商民事、议民事。协商过程中,要和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动性,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意见,做到问计于民,群众自治。


作者系贺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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