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级政协专委会建设的思考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专门委员会通则》指出,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政协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在政协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如何加强县级政协专委会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本文作以下思考。
一、县级政协专委会建设的现状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基层政协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专委会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以专委会为依托的政协履职实践,努力使专委会建设成为基层政协履职的重要载体、重要平台、重要纽带和重要力量,为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与新时代人民政协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人员力量薄弱。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县级政协只是优化专门委员会设置,没有组建新的专门委员会,大部分县级政协只设立3个专门委员会,设立数量偏少,不利于工作开展,所设立专委会的名称也不统一。从县政协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看,驻会委员少,每个专委会一般只有2名委员驻会,也就是配备1名主任和1名副主任,大部分属不驻会委员,而且也未配备有工作人员。专委会日常工作只能由主任、副主任承担,开展工作力不从心。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不驻会委员通常是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行政领导或业务骨干,自身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精力难以保证,再加上专委会在发挥不驻会委员作用、整合工作力量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有针对性措施,导致部分委员长期不参加专委会的活动,成了“挂名委员”,专委会的工作开展也只能按部就班,见子打子。
(二)制度建设滞后。为了进一步推进专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大部分县级政协都制定了专委会通则和各专委会工作职责,明确了专委会的职能作用、工作任务、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对以专委会为依托、以界别为纽带,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履职活动作出了要求。但从工作实践来看,专委会仍缺乏经常性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刚性要求,对专委会组织开展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团结联系界别和委员、双向发力等业务工作的程序和规则,对专委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工作例会等会议的议事范围、操作规程、时间频次,对专委会加强与对口党政部门联系更好地发挥“直通车”作用,对专委会搭建履职平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高双向发力实效等,没有具体的机制规定,难以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作用发挥乏力。县级政协专委会主任大部分是从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调整到政协机关任职,本身就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心态,再加上专委会履职没有硬任务和硬指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专委会大部分工作是沿袭老观念、老模式、老做法,满足于完成政协领导安排部署的任务和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在发挥专委会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协商议政平台、推动建言成果转化、推进工作创新等方面,则思考谋划较少,组织策划不多,缺乏工作品牌。
二、积极推进县级政协专委会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论、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县级政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推进县级政协专委会建设纳入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的工作,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县级政协专委会人员力量薄弱问题发力。一要增设县政协专委会机构。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在政协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自治区党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也提出具体要求,因此,县级政协要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在县(区)政协设立委员联络办公室,在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在条件具备的企事业单位设立政协联络工作站,更好地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二要重视专委会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县级政协要积极争取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支持,按照各专委会的职能作用选优配强专委会班子,做到年富力强、结构合理、敢于担当。通过增设事业编制、聘用公益性岗位、内部调剂等形式,为各专委会配备工作人员,解决专委会“无兵可用”的尴尬局面。三要提高委员做好“委员作业”的能力。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多层次、多途径加强委员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积极引导委员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四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热情。注重发挥委员的专业专长,突出专业优势,组织界别委员、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参与调查研究、委员视察、对口协商、提案撰写、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中,把他们的知识、经验和智慧转化为专委会的工作优势和整体优势,形成履职合力。
(二)聚焦县级政协专委会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发力。坚持问题导向,从工作实际出发,有序推进县级政协专委会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一要健全完善专委会工作制度建设。对专委会组织开展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界别和走访委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等业务工作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制度规范,提升工作质效。二要健全完善专委会会议制度。明确专委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工作例会等各种会议的议事范围、操作规程、时间频次,推动专委会工作的经常性和常态化。三要健全完善对口联系与合作机制。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与党政部门开展对口联系工作,营造良性互动、通力协作、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为委员知情明政做好服务,搭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更直接、更精准地推动建言成果的转化。四是要健全完善专委会协商议政制度。对如何优化协商议题、规范协商程序、明确协商主体、推动成果转化等做出规定、提出要求,指导专委会发挥“专”的优势,综合运用专题协商、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等形式,开展灵活务实有效的协商活动,提高专委会协商议政实效。
(三)聚焦县级政协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发挥乏力问题发力。专委会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在做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提质增效工作等方面。一是要做好参谋助手的工作。政协专委会是政协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协对口联系党政部门的专门机构,位置超脱、上通下达,横向覆盖各行各业,纵向通达社会各界,在围绕党政重视、群众关注、政协所能谋划政协履职活动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政协专委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科学谋划好学习培训、提交提案、协商议政、民主监督、调研视察、双向发力等活动,为推动政协履职提质增效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二是要做好组织协调的工作。发挥专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精心谋划和组织实施各项履职活动,把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全体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要发挥专委会联系广泛的优势,做好资源整合、搭建平台、改进服务、提供便利的工作,营造良好履职环境。加强专委会与党政对口部门和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主动走访党政部门,上门了解工作情况或通报政协工作情况,应邀出席党政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活动,及时了解党政部门的工作情况,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对口协商,有的放矢地履行职能。加强与上级政协对口专委会的汇报沟通,与其他县(区)政协专委会的交流学习,改进工作、提高质效。加强政协内部各专委会之间的协调配合,营造团结和谐、真抓实干、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形成整体优势。三是要做好提质增效的工作。要围绕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做好提质增效文章,根据各自“专”的优势和特长,打造“一委一品”,形成工作品牌。要对协商议题进行专门研究,对协商过程进行专门服务,对协商成果进行专门跟踪、对协商实效进行专门考评,对协商主体进行专门培养,在“专”字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围绕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做好提质增效文章,发挥专委会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形成思想共识过程与形成决策建议过程的相互交汇、相互转化,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深化同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密切与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沟通,邀请他们参加年度协商、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学习培训、外出考察活动,在团结教育、协商议政、合作共事中凝聚共识、智慧和合力。发挥县级政协专委会与界别委员、界别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化解矛盾的工作。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积极推进基层协商,根据协商议题,邀请政协委员、乡村干部、基层群众、社区居民、企业代表等参与调研协商,把协商民主延伸到基层第一线,增强协商活动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政协昭平县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