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项目前期效率 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的建议
【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第048号】
项目建设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前期审批程序是否简明高效、易于操作,关系到能否使项目节约时间、早见成效,否则既影响项目开工和资金使用进度,也影响政府形象。因此,我市迫切需要缩短项目的前期时间,加快项目的建设步伐,从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影响当前项目建设步伐诸多因素
(一)据统计,一个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开工建设,要经过20多个部门,20多次会议,40多个图章,才能完成审批,最快的要耗时8、9个月,慢者一年多。很多项目单位在办理审批事项上还经常走弯路,不知道各部门审批之间的条件关系和前后顺序,由此而造成更多的时间浪费。虽然各个部门都颁布了办事指南,但这些办事指南是相互独立的,没有进行有机的串联;虽然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和并联审批,但基本上都还是各自独立审批。
(二)有些职能部门因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变化,如果某个时间阶段符合某些条件,但是由于在办理其他手续还需时间,不能及时开工,会出现原方案不能使用,有时会导致前期工作全部作废,严重影响项目开工。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很多不可预测的情况,必须新增工程项目,可按照发改委的批复,属服务类不管金额大小,即使2万、3万都需公开招标,那么,前前后后大约需要耗时一个多月的时间,造成在建设项目为此停工等待,影响项目施工进度。
二、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审批的建议
(一)建议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就项目前期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影响项目前期工作的问题,制定前期工作的具体规程,压缩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确保项目能尽快开工建设。
(二)建议要明确各审批事项之间的条件关系和时间顺序,在条件关系上不能互为因果,在时间顺序上不能相互矛盾。从而可以提高效率,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例如在项目备案和环保批复之间,要明确哪些行业项目必须首先通过环保评估,才能进行项目备案;哪些行业项目可以预先备案,后环保评估。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除了项目招标以外的其他新增小项目,建议发改、招投标和财政部门沟通衔接,避免出现一些很小项目都要进行漫长招标的情况,严重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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