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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点击数:41 A-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

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23年1月4日)

韦升安

 

一、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聚焦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提案履职建言,共提交提案84件,经审查,立案74件,立案率88.1%。目前所有提案已办复完毕,其中A类15件,占10.14%;B类126件,占85.14%。提案提出意见建议509条,采纳496条,采纳率为97.45%,提案者对提案办理满意率达97.97%。

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提质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原则,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通过“五个强化”,不断推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协委员提案履职培训,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积极性和撰写质量。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前,邀请专家对新一届委员进行提案履职培训,提高委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和提案履职重要性的认识。市政协提案委做好知情明政工作,引导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民生、反映民意,以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积极撰写提案,有效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和提案质量。

(二)强化集体提案提出质量,推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集体提案占比低、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提案履职不到位的实际,三次召开全市提案工作座谈会和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集体提案工作座谈会,凝聚提案履职重要性的职责共识,引导、督促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提案履职,持续提升集体提案的占比和质量。

(三)强化调研协商与提案工作的有机结合,巩固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大力倡导“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原则”,坚持两条腿走路推进提案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鼓励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提案专题调研;另一方面把提案工作与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界别协商会等开展的调研活动紧密结合,加大调研协商成果转提案力度。同时,把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在提案审查环节,召开与提案拟办单位的见面初审协商会,保证提案精准交办;在交办环节,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的沟通协商,确保提案顺利交办;在办理环节密切与有关办理单位和提案者沟通协商,着力抓好重点提案督办协商。

(四)强化重点提案协商督办,全面提升提案办理质量。以重点提案协商督办推动提升提案办理质量。从市政协五届一次、二次会议立案的提案中遴选18件重点提案,由市政协领导领衔督办。从18件重点督办提案中遴选8件重中之重的提案以专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办理。

(五)强化提案办理工作督查考评,更好发挥督查考评指挥棒作用。探索将提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列入委员对提案办理的评价内容。经向市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争取,将中断了三年的市政协提案办理重新纳入绩效考评,完善相应考评办法,着重从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情况、与提案者沟通情况、提案办理时效、对提案合理建议落实情况、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有效提升提案承办单位高质效办理提案的主动性,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三、2023年提案工作基本思路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五个更大”等系列重要指示和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自治区党委“1+1+4+3+N”目标任务体系和市委“12513”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提案工作规律性和新使命、新要求的认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委员,夯实履职思想政治基础,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凝聚共识、贡献智慧,紧盯“未成之事”持续发力,做到高站位谋事、高水准建言、高质效履职。

(二)围绕党政工作中心,聚焦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全力东融、产业优先、乡村振兴、长寿品牌”五大战略,聚焦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乡村振兴、科教兴市、依法治市、文化强市、健康贺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绿色发展、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选题,深入调查研究,力求提出有深度、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三)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提升提案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发扬好的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好经验好做法,补足工作短板,不断推动提案工作上新水平。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表率作用,强化提案履职责任担当,提高提案提出质量。探索提案工作与委员联络站(工作室)的有效结合,试点将委员联络站(工作室)打造成培育提案的重要阵地。进一步推进调研协商与提案工作的深度融合,把调研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加大调研协商成果转化提案力度。进一步强化提案办理监督,提高协商督办水平,把监督的刚性和协商的温情统一于推动提案的高质量办理中。进一步发挥好提案办理“回头看”的作用,推动“未成之事”落实见效。继续探索优化提案办理督查考评内容和方法,更好发挥督考促办指挥棒作用。

(四)夯实履职服务平台,更好发挥服务效能。进一步落实全国、全区和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扎实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明确提案工作细案,完善政协委员提案履职工作制度。围绕“提、立、办、督”各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提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协提案管理系统智慧功能,不断提升网上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协组织、承办单位和提案者三方常态化办理协商,提升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效果。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表彰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工作热情。加大提案公开和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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