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B类(为正在解决和列入当前规划逐步解决)
主办:市市政管理局
左碧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贺州市城区公厕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市本级公厕建设基本情况
贺州市城区纳入环卫管理的公厕有31座 (不包括贺州广场公厕、灵峰广场公厕等),其中一类公厕27座,二类公厕 4座,有18座公厕内设有残疾专用蹲位。新旧城区都有一定数量的公厕布局,尤其是近两年,我们采购安装了15座环保新型移动式公厕安装在城东公园、北堤公园、南环路、贺江花园等,努力缓解市民和游客“如厕难”的问题。
二、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2016年11月,《贺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6----2030年)通过了专家联席会议评审,其中就包含有贺州市城区公共厕所规划专项内容。今后我局将按照贺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联合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规划好我市城区内市政公厕的布局,加大投入,着力保证人流密集地的公厕配备,以适应现代文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三、结合实际制定公厕建设方案
2015年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市政建设的副市长
等多次听取市政局有关市政建设尤其是公厕建设的情况汇报,与市政局领导一起深入到城区绿地、路边、岸边等现场,研究解决公厕建设的有关用地、规划问题。2016年1月下发了《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贺州市市政局贺州市市政公厕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6)10号]),对全市公厕建设工作明确思路、确定目标,明确下达了到2017年底全市要完成新建、改建市政公厕65座的任务,其中市本级15座。
四、积极落实公厕建设工作
2015年以来,市本级改建市政公厕5座,新建16座,指标完成率140%,超额完成任务。
五、加强管理维护,提高服务水平
1、创新市政公厕管护模式
在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力度的同时,我处围绕“管理优化,服务升级”目标,根据各个公厕的不同情况,积极探索优质的公厕管理服务新方式。目前我市公厕管护管理方式有四种:
一是职工管护,如中心市场公厕、一小旁公厕和二小对面公厕,位于市中心、人流密集地段,为确保服务质量和公厕环境的卫生整洁,我们派出工作责任心强的职工去管护;
二是承包管理,我处将公厕的管理用房(前庭或者二楼)免费提供给承包者住宿、摆摊,公厕设施由他们管护,水电费由他们缴交,如八步教堂隔壁公厕、老汽车站对面公厕、八步老物资局内公厕、鸡巷侧面公厕、八步大桥两头的两个公厕、向阳路老电影院旁的公厕等7个公厕是这种管护模式;
三是以商养厕、门面出租,如建设中路中国人民银行旁边的公厕等,由于该公厕前面是门面,我们将该公厕前面的门面出租,以厕养厕,以减少经费支出;
2、提升软件配套,进一步完善市政公厕管理制度。实现公厕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的配套,明确公厕管理的目标任务和管理责任,规范公厕环卫保洁、便民服务行为,实施公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和工具,实施标准化作业。建立公厕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监管人员和保洁人员的责任,加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公厕管理人员规范化培训,深化公厕文明规范服务。管理服务要做到“四有一免”,即有岗位职责制,有卫生监督检查制度,有卫生服务标准,有定时清扫保洁制度,免费开放。管理人员要举止得体,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以服务优质化,管理科学化,作业规范化,考核经常化为质量目标,根据情况实际制定、实施公厕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制度。
3、加强卫生整治,打造洁净环境
实施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针对行业特点,结合我市城区市政公厕实际,对照《贺州市公厕环境卫生标准》,加强考核。公厕环境卫生基本做到“五洁净一清晰”,即地面洁净,无垃圾、杂物、积水、痰迹、污渍;墙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无污物;各类设施设备洁净;便池挡板和门洁净,便池无水锈、污渍、积便现象;周边环境洁净,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现象,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厕所外的标识牌清晰可见、无污渍、无损坏残缺。
六、未来规划和布局
在新一轮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中,我市规划部门将认真组织编制单位,落实总规提出的目标要求。根据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以城市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公共环卫设施,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加快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我市城市环卫设施功能和服务水平。 并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居住用地每平方公里设置 3-5 座公厕;公共设施用地每平方公里设置 4-11 座;工业、仓储用地每平方公里设置 1-2 座。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需设置公共厕所500座。新建公厕以二类标准为主,可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独立式公厕可结合绿地、广场、大型停车设置。在城市中心区和繁华街道的大型公共设施、主要街道两侧的商场和大型建筑物应建设部分附属式的公厕,附属式公厕应与主体建筑一并设计和建造,有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并应有明显的公厕标志。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为60—150平方米。
市政公厕的建设与运行,都离不开民众的参与和支持,我局将加大对市民的卫生教育宣传,提高市民自觉爱护环卫基础设施意识,形成社会同参与、民众共监督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会办:市住建局
市市政管理局:
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46号提案《关于加强贺州市城区公厕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意见如下:
市政部门已结合贺州的实际情况,初步制定公厕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依据《贺州市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一是科学安排城市公厕布局,根据公共场所和商业街区分布人群密集点、外来人群聚集点、公园场馆等城市功能现有分布情况、以及计划待建情况,优化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提升公厕综合使用服务功能,在老城区腾空预留、在规划区先规划备用,合理设置人性化服务区域半径范围,规划对城区范围内现有公共厕所进行适当的布局调整。设置不合理、标准过低或无使用价值的,及时关停、改造;使用需求大、设施缺乏、设备陈旧的,及时谋划新建或改造。二是积极鼓励新型智能化厕所建设,努力倡导实施厕所革命,提升公厕服务形象和硬件水平,强化公共厕所内部照明、通风、除臭、环保设施改造。推广智能化洁具及人性化设施的使用,提升公共厕所使用卫生、便捷、舒适度,打造生态、智能、人性化公共厕所。三是优化公厕外观形象,对有改造条件的公共厕所,要合理开展外墙立面改造,美化公厕外部环境,注重协调周围环境。同时,科学选择建筑装饰材料,使用优质、新型、环保和节能建材,打造一批精品城市公共厕所。
鉴于公厕设施建设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布局及土地利用,我局将根据职能范围,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贺州市城区公厕建设工作。
以上意见,供参考。
会办:市规划局
市市政管理局:
转来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46号提案《关于加强贺州市城区公厕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为该提案的会办单位,经认真研究,现将该提案涉及规划方面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我局主要承担城乡规划组织编制、修改和审查报批的职责。关于提案中提出“要规划好公厕的建设布局和用地”的建议,在《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对环卫工程设施规划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中心城区公厕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存,卫生适用,水厕为主”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二、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居住用地每平方公里设置 3-5 座公厕;公共设施用地每平方公里设置 4-11 座;工业、仓储用地每平方公里设置 1-2 座。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需设置公共厕所500座。新建公厕以二类标准为主,可结合垃圾转运站设置。独立式公厕可结合绿地、广场、大型停车设置。在城市中心区和繁华街道的大型公共设施、主要街道两侧的商场和大型建筑物应建设部分附属式的公厕,附属式公厕应与主体建筑一并设计和建造,有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并应有明显的公厕标志。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为60—150平方米。
三、在新一轮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中,我局将认真组织编制单位,落实总规提出的目标要求。根据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以城市发展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公共环卫设施,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加快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我市城市环卫设施功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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