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设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的建议
【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第040号】
“医养结合”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2016年我市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为我市研究和探索以“医养结合”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平台和载体。据调查,我市现行的养老模式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养老机构少且医疗康复服务功能严重不足。目前我市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3.4万人,有70家各类养老机构(含在建),床位2838张,机构养老床位数占全市老年人口的0.85%,即每千名老人拥有8.5张床位。加上470个五保村的3744张床位,全市共有养老床位6582张,占全市60周岁老年人总数的1.97%,即每千名老人拥有大约20张床位,离国务院要求到2020年社会养老床位数要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的目标差距较大。同时,又因大多数养老机构无法享受“医保”政策、医疗康复服务功能缺失或严重不足等原因,入住率普遍不高,全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为39.06%,入住率最高的是各级福利院,为56.34%,最低是五保村,仅为34.99%。二是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缺失。我市城镇绝大部分居民小区的规划建设均没有设置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区,无法开展老人日间托管和康复护理等业务,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尚未形成;三是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目前我市只有1家民办养老机构。为加快推动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工作策,促进我市以新型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我们建议:
一、加快制定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应制定实施我市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编制医养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探索医养结合的最佳模式,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增加医疗康复、生活护理等业务,畅通医保对象“刷卡”消费渠道,提高服务水平,解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快新建或改建公办养老机构,强化托底保障作用。一方面应按照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工作要求和我市总体规划,加快规划建设市、县(区)福利中心(园区)。另一方面改造现有的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增加一些适老性和医疗康复设施,满足医养结合模式的功能要求。还可引导医疗业务较少的乡镇卫生院,改造转型成医养结合的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的接收对象应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和护理服务。二是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满足社会中高收入群体的需要。按照我市生态健康产业集群发展的总体规划,引进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或医疗机构,在交通便利、生态良好的区域,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民办养老机构,吸引本地及粤港澳等高收入人群在贺州养生养老,全力打造生态健康养生养老产业集聚区。通过公办、民办一起努力,争取到2020年达到国家提出的每千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35-40张的目标要求。
三、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新型养老方式主要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模式,一些发达地区已明确要求养老配套设施必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我市也应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新建、在建居民小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区,有条件的成熟社区也应增设养老服务区,探索开展老人日间托管、文化娱乐、运动健身和生活照料业务,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项目,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逐步形成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打下基础。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各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应有计划引进培养、储备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并与市内外、区内外的高等院校合作,定向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满足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需要。二是稳定现有人才队伍。做好养老机构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让在养老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享受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同等待遇,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五、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以医养结合为模式的养老服务业集群化发展。一是多模式探索医养结合路径。支持医疗机构单独开设或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养老业务,建立护理院,提供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功能区,开展日常医疗护理、紧急救护等业务;养老机构也可就近与医疗机构合作,开设养老“绿色通道”,实现“双向转诊”;医疗机构可向社区派驻全科医生,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医疗服务。二是走园区化、集群化发展道路。应整合市、区或县(乡镇)资源,优化城市总体规划,将医养结合的项目尽量安排在同一园区或相近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背景:随着我市荣获“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世界长寿市”等金字招牌 ,结合“贺州市建设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贺州市医养结合发展计划”以及结合市政协“关于贺州市生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就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的四大业态(生态健康旅游、生态健康休闲、生态健康养生、生态健康养老),借势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市,把贺州打造成粤港澳“后花园”、“国际长寿养生渡假城”,已具备充足的条件。
建议:
一、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联合成立“长寿贺州发展研究委员会”,以下称研究委员会,并负责实施下列方案:
二、紧紧围绕四大业态,主要在旅游度假养生、长寿特色餐饮、中医保健养生、特色度假养老四方面全面营造“医养结合”氛围,打造“医养结合”养生旅游度假示范园区和中医保健示范机构,对符合“医养结合”示范点的旅游园区和中医保健机构统一装配VI识别标志牌。
三、在“医养结合”方面我认为应侧重以“养”为主“医”为辅。“养”方面主要包含“健康环境养生”、“健康运动养生”、“健康饮食养生”、“中医保健养生”四种;“健康环境养生”主要指长寿养生旅游度假环境的打造(比如:养生旅游景点及度假村、养生旅游酒店、养生度假民宿等),“健康运动养生”主要指在健康的环境下进行健康的各项体育运动和运动文化氛围的营造,“健康饮食养生”主要指健康饮食、中草药药膳等,“中医保健养生”亦称“治未病理疗”,主要指中医经络推拿、足疗、针灸、艾灸、精油理疗、刮痧和拔罐等物理理疗。综上所述,主要分四大类打造。
(一)、“健康环境养生”方面,加强城区及四个旅游小镇(姚古镇、姑婆山、西溪温泉、大桂山)医养配套服务,分别设立养老养生度假酒店;倡导旅游式养老、候鸟式养老,打破进养老院就是等死的传统老观念。
(二)、“健康运动养生”方面,建议打造贺江城区段水上健康运动项目、在合适旅游园区设立越野车运动赛场等新型健康运动项目。
(三)、“健康饮食养生”方面,深度挖掘贺州长寿资源、长寿饮食文化,评选出一批名特优长寿农(副)产品(旅游手信)、长寿食材。继续加强打造“贺州味道”品牌,把“长寿”文化和“食疗”文化结合起来,在贺州学院及相关机构(院所)设立“长寿贺州食品研究院/所”,不断推出新的养生佳肴,把“贺州味道”打造成世界长寿餐饮金字招牌。
(四)、“中医保健养生”方面:一是扶持中医保健养生龙头企业(品牌)于中医医院强强联手,并带领规范发展贺州市传统中医保健行业,由研究委员会评选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规范性、标准化、合法的传统中医保健店、品牌企业(足浴店、水疗店、推拿店);对获选的中医保健店、品牌企业配挂统一标识、统一培训、持证上岗;二是完善各旅游园区配套设施,鼓励中医保健店进园区,对进园区企并进行奖补等相关政策;三是推进地方特色药疗、药浴(瑶药、壮药等)研发,结合中医保健店使用,把贺州中医保健行业与其他长寿产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四是培育保健行业品牌店,对符合标准的中医保健品牌给予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五是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医疗、中医保健养生向医养综合新业态转型,将合格的中医保健机构纳入医疗保险范畴(可刷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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