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家和同志任职的决定
关于潘家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6年1月8日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决定:
潘家和同志任政协贺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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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家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6年1月8日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决定:
潘家和同志任政协贺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