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家和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贺州市政协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1,667

关于潘家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6年1月8日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决定:

潘家和同志任政协贺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