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三届贺州市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月8日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18日在贺州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贺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开幕会,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三届贺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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