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履职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式。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精神,努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对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结合的工作和学习体会,就如何开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如下思考:
一、优化提案的提出质量是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提案的提出质量决定了提案本身的价值,影响着提案办理的实效,也决定了提案监督工作的成效,它是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要优化提案的提出质量,从政协的层面来说,要坚持“功在案前”:一要做好知情明政的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议政性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各项履职活动,让委员知情明政,掌握有关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通过以界别和委员小组活动等方式,组织委员深入县(区)和基层单位,了解社情民意,倾听意见建议,为广大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搭建平台。二要注重提案选题策划,每年提出年度提案重点选题,引导委员围绕中心选好角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聚焦选题,拓宽提案来源渠道,在大局下思考建言,增强提案针对性、精准性和可行性。三要强化集体提案的征集,对党派团体、专委会开展的调研活动中形成的参政议政材料、大会发言材料等,有意识地转化成集体提案。四要做好优秀提案的引领工作,解决提案“写不好”问题 。从提案者的层面来说,一是提出问题要聚焦,要求主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来确定选题;二是反映情况要准确,要求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占有材料,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三是分析问题要深入,要求在调研基础上深刻思考,深入分析,衡情酌理,把问题说清说透;四是提出建议要具体,要求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具有可行性;五是提案撰写要规范,要求坚持一事一案,简明扼要,一件提案字数不超过1500字。
二、优化提案的立案质量是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洋主席不仅专门让提案委员会研究“什么是好提案”、“如何把握提案质量”、“如何提高提案质量”等重大课题,还特别要求在提案工作中率先探索提高质量的举措。《意见》“提案的立案审查要更加严格”部分分别从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严格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力度、认真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把提案数量把控在合理范围;进一步明确、完善、细化立案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加大并案处理力度,避免数量虚高;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成员应严把复审关,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应对疑难提案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等。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汪洋主席的指示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改变以往有案必立的做法,严格审查提案,规范立案标准,努力实现提案数量、质量的有机统一,倒逼提案质量提升。
在这一方面,各地都做了不少探索。广州市政协自2014年以来坚持不搞“凡提必立”,通过预审、初审、复审,从源头上严把提案质量关,近年来立案率为75.8%。江苏省丹阳市政协创新提案审查方式,实行会前预审、分组复审、集中会审、承办单位参与审查的有效机制,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通过审查,对24件提案不予立案,34件退回修改,修改后重新立案,提案质量显著提高。我们贺州市政协也借鉴上述各地的有效做法,严把立案审查关,四届三次、四届四次会议以来立案率由以往的90%左右降为70%左右。为了力求提案精准交办,宣城市政协在提案审查立案环节,实行提案“四审”制。首先将提案及时整理分类,由市政府办、市编办协助初审。随后,提案委委员根据工作性质和业务特长,划分若干审查小组,进行二审并推荐重点提案,同时征求提案拟主办单位的意见。其次,通过召开提案委全体会议集中会审,逐件讨论协商。最终召开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三方”秘书长、主任联席会议终审,确定提案承办单位,遴选重点提案,随即召开高规格的提案交办大会,集中交办,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优化提案的办理质量是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提高办理质量是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关键,没有高质量的办理,提案提得再好也难以落实,而且还会影响提案者的积极性。为此,我们须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提案办理作为践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实践,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的重要途径。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提案督办协商工作合力: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对遴选重点提案、督办重点提案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有效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坚持分工督办提案的工作机制,有重点、有序有效地整体推进督办工作;通过召开提案督办协商会议、视察调研、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有效促进提案承办单位、提案人的沟通和理解,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使提案工作摆上位置、发挥实效。
(三)创新工作机制
创新是引领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要改革创新的重要思想,汪洋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闭幕会讲话时提出人民政协“要崇尚创新、勇于创新”。广西政协创新机制,丰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一是建立党政领导督办、政协领导督办、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督办、政协各专委会督办、提案委领导和委员督办、承办单位领导督办的“六位一体”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提案办理协商力度,每年全会期间都召开两场专题提案办理协商会。三是集体提案上门办理协商,推动承办大户主动到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现场办理提案。四是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提案者和主办、会办、分办单位“一会办理,一次解决”。五是开展“百姓提案”二次办理协商,推行“办理—协商—调研—再协商—再办理”的新模式。六是开展“四方民主评议”,由提案委、提案者、承办单位、社会各界代表组成民主评议组进行检查评比。我们贺州市政协尝试把专题调研、对口协商与重点提案办理有机的结合,如将“贺州市政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强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对口协商与重点提案《关于提高项目前期效率 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的建议》的办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加快民宿经济发展”对口协商会与重点提案《关于加快贺州民宿经济发展的建议》协商座谈会同时举行,提高了效率。
(四)坚持平等协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积极开展协商民主实践,推动提案工作协商经常性、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一是纵向上实现全程性协商。把平等协商作为基本方法和必备技能,贯穿于提案提出、审查、交办、经办、督办、反馈各环节,重点完善审查环节准确立案的协商、交办环节落实责任的协商、办理环节解决问题的协商、督办环节转化落实的协商,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二是横向上实现广泛性协商。建立健全提案者、承办单位、党委政府督查室、政协提案委四方联动的沟通协商机制,搭建好协商平台,形成职责分明、密切协作、监督到位、推进有力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格局。三是在形式上实现多样性协商。完善电话沟通、登门拜访、举行座谈、共同调研等传统协商方法,探索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沟通,在协商中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寻求对策、推动工作。宣城市政协搭建“三见面”、“三沟通”平台的经营值得借鉴:他们努力做到办前见面沟通,深入了解提案产生背景和现实依据,摸清委员提案的初衷;办中见面沟通,商讨切实可行的办理办法,有的放矢地开展办理工作;办后见面沟通,把解决问题的措施摆出来,直接听取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五)完善督办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坚持党政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形成以重点带全面的良好效应;推进全面公开机制,实现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使提案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促进提案质量与办理质量双提升。
(六)力求取得成效
这一方面,深圳市政协的探索值得参考。他们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借鉴会计工作中的“记账”和“对账”方式,形成办理结果清单,取得明显实效。其具体做法分为六个环节:一是填报清单。由办理单位填报结果清单,按照“当年已完成事项”“当年已开展工作”和“明年待落实事项”三个栏目分别填报。二是审核清单。提案委对结果清单进行审核,并发还办理单位征求意见,进行核改。三是抽查监督。通过网络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随机抽查,验证结果清单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四是成果运用。将结果清单分别通报办理单位和提案人,并作为办理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以及优秀提案和先进办理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五是结果公开。将结果清单与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一同公开,引导媒体和公众关注和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分析评价。委托第三方对结果清单进行量化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作为改进提案撰写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一是较好解决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要求办理单位对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把落实的事项逐一列举出来,倒逼办理单位认真办理提案。二是有效解决提案工作“空转”和“被满意”问题。清单制度将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一一对应,直观地展示了提案及其办理情况。三是完善提案工作评价体系。通过结果清单,提案写得好不好、办得行不行,一目了然。四是有利于引导公众参与提案工作。通过结果清单,仅需要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浏览近600件提案的办理结果,媒体和公众可以非常便利地从中找到感兴趣的问题。五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提案委的作用。提案委作为提案工作平台的搭建者、规则的制定者和结果的发布者,把提案人、办理单位和社会公众都吸引进来。
四、提高提案服务质量是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
《意见》提出“提案的服务要更加优化”,分别从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知情明政服务、逐步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对好提案的典型进行案例分析,进一步明确好提案的标准,对提案者、提案审查工作人员都要开展培训;多形式帮助提案者知情明政,逐步实现提案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建立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等。因此,我们要健全提案工作制度,构建科学合理、切实管用、有机衔接的制度体系。推动提案工作信息化,运用“互联网+提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示提案办理成果,营造质量优先、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可尝试打造提案办理工作示范工程,推进相关部门打造提案办理“基础工作样板”、“创新工作样板”和“成果展示样板”,并适时组织示范交流,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整体有序、规范化发展。建议成立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研究会 ,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研究,壮大提案工作队伍,探索创新提案培训、提案督办、提案考评等方面的工作手段,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作者:民进广西贺州市委员会主任委员,贺州市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