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21年10月14日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设6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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