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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年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上的发言

文章来源:市政协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1日 点击数:1,724 A- A+

市政协主席 陆海平

2015年3月

同志们:

我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学习领会《意见》需要把握的基本脉络。今年2月上旬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是继200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之后出台的又一个纲领性文献。《意见》全面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成功经验,着眼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的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意见》深刻回答了什么是协商民主、为什么要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怎样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等一系列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纲领。《意见》的基本脉络:一是围绕什么是协商民主,深刻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发展历程、定性定位;二是围绕为什么要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明确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目的原则、重大关系;三是围绕怎样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统筹协调各协商渠道,完善程序,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是今后一段时期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遵循。

二、贯彻落实《意见》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第一,要厘清协商民主与民主协商、政治协商的关系。《意见》在总结我们党协商民主建设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给协商民主下了一个严谨的定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这一定义明确了协商民主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协商的主体是人民内部各方面,协商的内容是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协商的基本要求是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协商的目的是努力形成共识。协商民主重点强调的是民主的类型,与选举民主相对应,侧重“这是什么民主”的问题。而民主协商强调的是发扬民主、听取意见,重在民主的方式。一般说来,从民主党派、统战意义上常常用这个概念;从词性上看,协商民主是名词,民主协商是动词。政治协商是政协的一项职能,强调的是重大问题要通过政协组织郑重的商量,比如“十三五规划”编制等。大家都知道,新中国成立其实是我们党领导下政治协商的结果,这种建国模式可以称为“协商建国”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肯定地说是我们党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第二,要厘清协商民主与政协三项职能的关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既是政协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形式。政协三项职能本身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民主的一个子系统,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是一个由内部诸要素包括政协三项职能在内的开放的民主大系统,正是这些大小系统的相互促进,才形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活力。第三,要厘清协商民主的定性定位。《意见》开宗明义地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第一句话:“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判断。《意见》不仅重申了这一判断,而且进一步更具体地概括出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五个有利于”的独特优势。第二句话:“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基本定性。《意见》不仅重申了这一定性,而且更为明确地提出了在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过程中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意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明确作出协商民主“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的定位,我觉得意义十分重大。我国的改革历来是全面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也存在着民主法治建设同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完全适应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运行不完善等问题,需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协商民主建设,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第四,要厘清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工作目标。《意见》明确提出: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意见》同时要求: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一个科学合理的部署,既照顾到了全面性,又突出了重点性。这一规定同时表明:协商民主不是政协一家的事!第五,要厘清协商民主的工作程序。《意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规范了“五步”协商程序,即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此外,《意见》根据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了各自的协商内容和方式,明确了协商工作的重点。如果说文件有操作性,我理解主要体现在这里。

三、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大有可为。《意见》把政协协商列为继续重点加强的三个协商渠道之一,并且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和政协协商的高度重视。《意见》对政协协商的总要求是“进一步完善”,这既是对政协协商已有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政协协商提出的新要求。如何进一步完善呢?总的思路是:明确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此外,人民政协还有与其他协商渠道衔接配合、积极参与的任务,特别是积极组织人民团体参与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具体说来,有几点打算: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协商民主建设专题调研,建议市委牵头或委托市政协党组牵头;二是坚持“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原则,制定好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三是建立政协网络平台,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四是启动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试点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协商工作机制,实现政协协商与党委、人大、政府协商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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